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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本溪市中心医院新建病房综合楼项目配套工程――玻璃幕墙、采光顶等(EPC总承包) 招标代码:04*420*8**0008 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中心医院委托,为本溪市中心医院新建病房综合楼项目配套工程――玻璃幕墙、采光顶等(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符合相关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本溪市中心医院新建病房综合楼项目配套工程――玻璃幕墙、采光顶等(EPC总承包);
2、建设单位:本溪市中心医院;
*、建设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威宁社区威宁大街;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工期要求:20*8年*月6日―20*8年6月*0日;
6、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的内容为玻璃幕墙、玻璃采光顶、围拦及大门(含门卫)等的设计与施工。承包人应完成包含以上项目的现场测量、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设计内容及设计内容的工程施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20**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2、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为一家施工单位与一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其他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8、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账 号:*00*006***0*88000*
银行行号:***22*00028*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报名时间:20*8年*月24日-20*8年*月28日;
2、报名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nzb.cn);
*、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费用:*00.00元,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8年2月2日-20*8年2月6日;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lnzb.cn);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8年2月28日 8:4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唐振鹏 电话:024-4222****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花园商铺6#-* 邮编:***000
开户银行:工行人民路支行
联系人:封铭 电话:024-4*2*06*6
传真: 024-4*2*06*6
注:*、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