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伊犁州卫生保洁服务采购(YLCG-20**GK-0**2号)
二、采购人:伊犁州新华医院 地址:新疆伊宁市
联系人和电话:雍涛 *8****8**6*
三、招标内容:伊犁州新华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采购
四、采购预算: **24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资料):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三证合一需提供投标企业营业执照】
(4)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被授权人和项目组成员(*人以上)参加该项目前6个月内的社保资金证明原件;
(*)采购中心财务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退凭证;
(6)投标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20*6年投标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原件;
(*)投标企业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8)投标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或伊犁州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和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自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2万元(含2万)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0)投标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伊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原件;
(**)存储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的U盘*个及《开标一览表》*份【U盘和《开标一览表》分别以信封密封,封面写明投标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并盖投标公司骑缝章】
说明:以上内容为投标资格审查时的必备条件,供应商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供,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二次提供)。
六、招标文件的取得:
(*)取得时间:20**年*2月20日至20*8年*月*日。
(2)取得地点:新疆伊宁市海棠路*号州财政局办公楼附楼*层
(*)取得方式:凡满足上述投标资质要求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在我中心*2*室领取《供应商登记卡》登记备案,自带U盘,直接到我中心招标大厅多媒体一体机(触摸屏)刷卡免费拷贝招标文件(不提供邮递及电子版发送服务),投标方为有效。
七、资质审查开始时间: 20*8年*月*2日**:00时(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8年*月*2日**:00时(北京时间),过期作废。
九、开标地点: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厅。
十、集中采购机构: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新疆伊宁市海棠路*号州财政局办公楼附楼*层
本项目联系人:樊振应 联系电话:0***-8**062*
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