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淳安辰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淳安县综合社会福利院委托,就淳安县综合社会福利院(千岛湖养老服务中心工程项目)资产使用权出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淳安县综合社会福利院(千岛湖养老服务中心工程项目)资产使用权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20*4年*月*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民办综合性医院、民办老年医院、民办康复医院或拥有上述医院的民营单位。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发售时间: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04号四楼综合部财务室
十.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亲自参加投标)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