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珙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在珙县公证处的现场监督下,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于20**年8月24日上午*:00在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以随机方式从珙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中抽选拟出让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机构。拟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如下:
地块号
地块座落
地块面积
规划用途
容积率
备注
地块*
金河新区中医院南侧临河地块
约**亩
商住混合用地
不大于*.0
涉及配套安置以正式委托为准。
地块2
金河新区中医院南侧地块
约22.*亩
二类居住用地
不大于*.0
地块*
金河新区客运站西侧地块
约20亩
商住混合用地
不大于*.0
地块4
金河新区原安置房地块
约**.*亩
二类居住用地
不大于2.*
地块*
金河新区客运站地块
约*0亩
交通枢纽用地
不大于*.*
地块6
白家村*社
约*.*亩
工业用地
不低于0.*
地块*
文化公园地块
约20亩
*楼商业及地下停车场
/
注:*、抽选顺序从地块*至地块*,抽中评估公司不再参加后面地块抽选;
2、规划指标最终以规划部门《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正式委托为准。
按照《珙县国土资源局 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制度》的规定,入库机构若因故放弃本次抽选的,请在公告的抽选时间2个工作日前递交书面说明至珙县国土资源局。未递交放弃抽选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参加抽选;如因其他入库机构均放弃抽选,导致只有一家入库参与抽选活动的,其自动成为该次土地评估的中标单位;如入库机构全部放弃抽选的,则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珙县国土资源局、珙县公证处在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随机抽选(一宗地随机抽选一次)入库机构承担宗地评估,且被抽中的入库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委托。
联系地址: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巡场彩虹桥头珙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邹女士(县交易中心)、李女士(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8**-40*268*(县交易中心)、08**-4**22*4(县国土资源局)
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 珙县20**年第四次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随机抽选评估机构公告珙国土评随〔20**〕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