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遵义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设备》 2、项目编号: 06**-**6*020*0***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脑功能监护仪(*台)、超声刀(*台)、无创呼吸机(*台) 4、产品用途: 临床医疗 *、进口理由: 由于国产设备在技术参数上、功能配置上与进口产品存在一定的差距,国产同类设备的整机性能和使用功能暂不能达到医院需求。 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专家论证意见表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06-2*至20**-0*-0* *、ppp项目: 否 *0、采购人名称: 遵义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遵义市中华北路28*号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08**-282**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号鑫都财富大厦*6层 项目联系人: 段绪清 联系电话: 08**-86820*4* *2、财政部门:遵义市财政 联系地址:遵义市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28264***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论证资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