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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附二医院(东院)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年06月0*日
受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本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南华附二医院(东院)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衡财采计【20**】0*00*2-*
委托代理编号:HNHF20**-GK02*-*
二、采购项目类别及名称:货物( ) 服务( √ ) 工程( )
南华附二医院(东院)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无
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期限:三年,每满一年由招标方监管部门对经营管理服务进行全面评价,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可限期整改或提前解除合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视为同等有效证明),投标人的经营项目范围应包含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等与餐饮相关的内容。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年2至4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须当地社保机构盖章或提供缴纳社保的依据);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查询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8、投标人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为公司正式职工,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依据)于20**年6月*日起至20**年6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时~*2:00 时,下午**:00时整~**:*0分,携带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以下在有效期内的报名资料原件亲临发售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近三个月向社保部门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依据);(原件,如为三证合一新证,可提供新证)
②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部门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④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近三个月【20**年2-4月】缴纳社保的依据);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年6月*0日上午*:*0分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蒸德大厦)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号
联系人:卫鹏
电话: *8***48*8*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号中信大厦**04室
联系人:唐霖
电话:0**4―84**8**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衡阳分行
账号:6*2 088 8**
投诉受理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0号
联系人:占振华
联系电话:0**4―886*686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年6月*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附二东院食堂经营管理服务0608- 第二次.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