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饶平县中医医院(饶平县华侨医院)的委托,对 饶平县中医医院购置数字医用诊断X射线透视摄影系统的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2-20**02-0*4004-000*
二、采购项目名称:饶平县中医医院购置数字医用诊断X射线透视摄影系统的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
四、采购数量:见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采购限价 |
数字医用诊断X线透视摄影系统 | *套 | 人民币2*0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0**年或20*8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部门出具的缴纳税收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现场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26号*楼购标室
电话:020-**8606**
传真:020-**8606**
联系人:林小姐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