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思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数字化脑电功能等*台医疗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0**0*-hzhy*4*-00**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数字化脑电功能等*台医疗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4,000
四、采购数量:*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及自然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以及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4、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本招标项目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次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原件,格式按招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格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本招标项目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6)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证明)的相关材料(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个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按招标文件)。
(8)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提供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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