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宜春市人民医院(宜春市强制戒毒所)双相波除颤仪项目询价采购
[20*8-0*-28]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人民医院(宜春市强制戒毒所)的委托,就双相波除颤仪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中心-YC20*8-022-4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预算:*万元)
双相波除颤仪 *台
(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
(*)投标单位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经销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⑧经销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产品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⑨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单独密封,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竞标,同样价格优先购买环保、节能产品。
*、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现场领取标书时间为: 20*8年*月28日至20*8年*月*0日上午8:*0-**:*0,下午*4:*0-*6:*0(北京时间)。
6、投标保证金:竞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4*0 **0* 0000 026* **。竞标人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及联系方式。保证金到账视为报名成功。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若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不能交付合同所规定的设备,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资格二年。
*、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6,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8、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8年4月2日*: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8年4月2日*: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室
*0、联系电话:0***-*2*6**6
联系人:黄璐
**、采购单位:宜春市人民医院(宜春市强制戒毒所)
采购单位联系人:易帆 电话:*22***2
*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8年*月28日